学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创“家校共育”新辉煌——刘纬度到苍溪县宣讲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

来源:作者:时间:2021-12-16 11:01:52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)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在当前实施中央对义务教育学生“双减”的背景下,进一步明确和履行学校、家庭及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的法定职责,搭建家、校、社三结合的教育平台,共同培育时代新人。威远县老科协教育卫生专委会副主任、县关工委副主任、四川省公民文化普及基地专家刘纬度于12月11日到苍溪县教师进修校(苍溪社区学院)开展《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凝聚力量育新人》的主题宣讲活动。活动由副校长戚思建同志主持,并作了讲话。全县中小学德育处(室)负责人、德育专干、社区教育家长学校(或家长课堂)的相关负责人或教师共110人参加了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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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刘纬度老师首先给大家一起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和的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从家庭抓起,从娃娃抓起。”的重要论述。然后对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,对“家庭教育”的概念,和家庭教育“立德树人”的根本任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;对政府、学校、家庭和社会相关部门及社区(村)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进行了必要的解读;对如何在当今教育“双减”背景下,而不减责任、不减质量的新形势下,构建“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紧密结合、协调一致”的机制进行了科学分析。刘纬度老师,希望教师要首先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特别是向家长、向关工委、老科协、妇联、工会、团委等部门及广大的社会做广泛的宣传,努力成既是宣传员,又是践行者,也是引领者,做好家庭教育示范引领作用。希望学校在“家校社”结合教育中要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。要对教师开展家庭教育综合能力的的培训,切实转变观念,提高素质,适应现代教育。通过教师向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能力培训,积极指导社区(村)及其它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家长学校、家长工作室、家长沙龙、家长课堂等家庭教育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活动。通过形式多样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,增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的“家庭教育”的法治观念,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法定义务,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实效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真正搭建“家校社”有机结合,协调一致的教育平台,开创家校共育新辉煌。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为培养青少年成为有远大理想,有爱国情怀、有时代担当、有过硬本领、有品德修为、能砥砺前行的时代新人做出新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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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刘纬度老师的宣讲能理论结合实际,语言生动形象,得到了听众的认可和好评,宣讲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。(龚超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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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教育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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